为强化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强制性产品认证办理,国家认监委拟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施行规矩 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试行)》,
新规指出,认证委托人应当在产品本体的恰当方位或产品标牌上加施规范标准认证标志或自行印刷/模压认证标志,并保证认证标志的办理、运用契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办理规则》及国家认监委有关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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